同城头条  >  本地  >  最高补贴4000元!汉中4月汽车消费补贴来了
最高补贴4000元!汉中4月汽车消费补贴来了
2024年04月12日 15:50   浏览:6423   来源:同城生活

       以最美油菜花海旅游文化节为契机,4月12日至4月16日,汉台区将发放第三期总额度40万元的汽车消费补贴,持续推动汽车消费回暖。

2024年4月汉台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申领实施细则。

一、消费补贴申领条件

(一)16周岁以上中国居民个人在汉台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消费者(非个人购车、二手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交易不纳入本次汽车补贴范畴)。

(二)购置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6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三)购车用户需在2024年4月22日前在汉中市完成登记注册并取得汽车号牌(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2024年4月26日前完成资料申报并确保资料无误。

二、消费补贴发放标准和数量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乘用车新车发放一次性补贴,汉台区总额度40万元。补助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每辆发放1000元现金补贴。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每辆发放2500元现金补贴。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5万元(含)以上,每辆发放4000元现金补贴。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保险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三、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补贴资金有限,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具体时间以翼支付平台上线时间为准)

审核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6日,逾期资料有误者视为自动放弃申领,不予审核。

申报期内,申领人可通过“翼支付APP”-“汉中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实时查看个人申请进度。若申报期内提前使用完补贴额度,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如遇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审核退回的情况,须在规定时限内补充上传资料、重新提交,逾期未修改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审核。

四、申领程序

(一)申领人(手机GPS定位在汉中市,包括外地来汉人员)下载登录“翼支付APP”→首页点击或搜索“汉中汽车消费补贴”进入活动页面→完善个人信息→选择补贴类型(每台新车仅可享受一次补贴)→上传以下资料:①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③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④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⑤购车付款凭证(包括pos刷卡小票、现金收据、转账记录、分期合同等,车款凭证总金额应大于等于发票金额,收款方名称必须与购车发票销售方企业名称一致)。

(二)补贴发放按照“消费者自主申请—初审—复审—统一公示—补贴发放”的流程进行。按照申领人提交申请资料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审核结束后通过补贴申领平台公示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发放补贴,补贴发放至申领人翼支付账户余额,自行提现。

五、注意事项

(一)申领人必须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专用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翼支付账户所有人一致。

(二)本次活动,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汽车仅可享受一次补贴,不可重复申领消费补贴。

(三)申领人应关注补贴申领页面“个人申请进度”,避免因图像模糊、账户信息不一致、付款凭证金额不足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补交资料逾期无法享受补贴。

(四)汽车销售企业要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助,严禁以政府财政补助代替销售优惠;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缴补助资金,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五)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不得申领补贴。

附件:2024年4月汉台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企业名单

17128310041641887.png

17128310049524569.png

(来源:汉中商务)

头条号
同城生活
介绍
分享本地生活资讯,记录身边新鲜事
推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