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乙肝)是由乙肝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引起的肝脏疾病。HBV具有较高的传染性,感染人体后可造成急性肝炎、无症状的病毒携带者、慢性肝炎、肝硬化、肝癌。病毒主要通过母婴传播、血液传播和性接触传播,未获得有效免疫的人群对HBV都具有易感性。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2030年消除病毒性肝炎公共卫生危害的目标,降低乙肝病毒感染率和发病率,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人群乙肝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
1.陕西省1963-1966年出生的常住人口未免疫乙肝疫苗人群;
2.四类特殊人群:乙肝患者家属;职业暴露人群(医院的传染科、口腔科、妇产科、手术室、检验科和血液透析室的工作人员,新就业或将进入临床的医护人员以及医院护工等随时有可能直接接触HBV感染者的血液或体液的工作人员);多性伴者;美沙酮门诊治疗人员。
二、接种地点
11县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预防接种门诊。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可在居住地就近选择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咨询接种。
三、接种原则
全市11县区各预防接种门诊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补种原则接种。
1.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补种间隔按照0、1、6月进行;既往接种2针次者补种1针次;既往接种1针次者补种2针次,2针次间隔28天;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须接种3针次疫苗。
2.经临床医师预检后发现既往有乙肝病史、有明确的乙肝疫苗免疫史、有接种乙肝疫苗禁忌症等不符合接种情况者不予接种。
乙肝疫苗被称为“世界第一个防癌疫苗”,是预防乙肝强有力的手段,能够预防乙肝病毒感染,避免乙肝病毒导致的肝硬化和肝癌。健康生活从预防开始! 来源:汉中疾控